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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唐山十大消費維權典型案例發(fā)布
        唐山信息港 發(fā)表于:2021-3-12 11:04 復制鏈接 看圖 發(fā)表新帖
        閱讀數:5687
               “3·15”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即將到來,3月11日,唐山市消費者協(xié)會向社會發(fā)布2020年度十大維權典型案例。
        案例一:“健康講座”騙你沒商量
               案情回顧:2020年初,遵化岳先生在某電器超市聽健康講座之后,在該超市花費2980元購買了一臺飲水機,并免費領取價值三四百元的廚房用品。當年6月,岳先生老兩口開始使用,發(fā)現飲水機有漏水現象。隨即找到該電器超市要求退貨,售后服務部門以無質量問題為由不予退貨。無奈之下,岳先生找到遵化市消費者協(xié)會尋求幫助。在消協(xié)工作人員的調解下,商家最終同意退貨退款。
               消協(xié)評析:提醒廣大消費者,尤其是老年消費者朋友們,盡量不要參與那些所謂的“健康講座”,避免占小便宜吃大虧,要知道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。

        案例二:快遞服務造成家具破損
               案情回顧:2020年6月22日朱先生在灤南縣某貨運代理服務部通過物流郵寄淘寶退貨家具,淘寶商家收到貨物發(fā)現家具破損嚴重(抽屜、導軌兩側側板損壞),影響二次銷售所以拒絕收貨及返還貨款。消費者要求貨運公司賠償全部貨款。貨運公司稱破損件由公司定損,拒絕全額賠償貨款。多次交涉無果,朱先生無奈訴至灤南縣消費者協(xié)會。
               接訴后消協(xié)工作人員第一時間按消費者提供貨運單號向貨運代理部了解情況,并召集消費者和經營者雙方進行調解。最終,經過消協(xié)工作人員講解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經營者表現出了妥善解決的誠意,同意全額賠償貨款2096元。
               消協(xié)評析:企業(yè)與用戶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,對于購買保價的快件(郵件),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。本案中消費者的郵件是購買保價的郵件,所以經營者應當承擔違約責任。

        案例三:瞞克數搞欺騙
               案情回顧:玉田董先生于2020年10月份攜帶兩枚金戒指到玉田某金店辦理以舊換新,金店稱重的結果為兩個戒指總重6.93克,總計作價2292.7元,并鑒定為足金。隨后店方推薦董先生換購一款標價為3098元的項鏈,在問及項鏈的重量時,店員以沒有標牌為由未予告知。董先生便以當時黃金首飾每克約300元的市場的價格粗略計算出這條價值3000多元的項鏈,重量大約應在10克左右。待回家后翻看包裝才發(fā)現,此項鏈不僅有標牌,并已注明重量為5.4克。當天下午董先生來到金店討要說法,但店員仍以沒有標牌無法確定準確重量的理由進行敷衍,最后當董先生亮出標牌時才不得不承認此項鏈有重量,但拒絕賠款。
               消協(xié)評析:本案中,經營者在銷售項鏈時未盡到如實告知的義務,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,致使其在有誤解的情況下產生了消費行為,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,因此依法享有獲得賠償的權利。

        案例四:預付卡消費陷阱多
               案情回顧:常先生在某養(yǎng)生館由工作人員向其介紹該店完備的養(yǎng)生項目以及理想的保健效果后為之所動,隨即便辦理了一張1000元的養(yǎng)生卡。在日后進行養(yǎng)生項目過程中,工作人員又為常先生推薦其他的優(yōu)惠項目,常先生便又陸續(xù)向卡里充值了54100元,可隨著項目的增多,常先生卻感覺養(yǎng)生服務的質量在不斷“縮水”,而且也沒有出現商家承諾的效果。常先生找到該店負責人協(xié)商,希望其退還沒有使用的費用,可養(yǎng)生館卻以各種理由拒絕。常先生無奈,向路北區(qū)消費者協(xié)會尋求幫助。經多次協(xié)商調解,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,養(yǎng)生館退還了消費者54100元。
               消協(xié)評析:提醒廣大消費者,選擇預付款消費時,要與商家訂立書面協(xié)議,明確約定商品或服務的細節(jié)與主要內容。

        案例五:贈品奶粉過期
               案情回顧:消費者孫女士在唐山市一商場某品牌奶粉柜臺購買了該品牌2段奶粉32罐,共計消費10816元,并獲贈16罐小包裝同品牌同階段嬰幼兒奶粉。貨到家卻發(fā)現有14罐小包裝的贈品奶粉已過產品保質期。消費者當即就和銷售人員微信聯(lián)系,并給拍攝了部分過期產品照片,銷售人員答應予以退換,但由于一直無貨,讓消費者繼續(xù)等待。在此期間孫女士的家人因不了解情況,誤將已過期的奶粉給孩子沖食了,食用后孩子多次出現拉稀、半夜啼哭、渾身刺癢等癥狀,消費者非常氣憤,之后多次找到商場及代理商提出索賠要求,但均未得到滿意答復,于是來到唐山市消費者協(xié)會進行投訴。最終在消協(xié)工作人員的調解下,雙方達成了和解協(xié)議,由代理商對消費者進行了賠償。
               消協(xié)評析:消費者在購買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、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。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,符合保障人身、財產安全的要求。

        案例六:變更教練引發(fā)群體投訴
               案情回顧:2020年10月29日,樂亭消協(xié)接到數十名學生家長聯(lián)名對某跆拳道館的群體投訴。原因是道館單方面更換教練,致使訓練內容與承諾不匹配,并且許多家長對該教練的訓練十分不滿,隨即與該道館負責人協(xié)商要求更換教練或退還學費,雙方經多次交涉也未達成一致。
               最后經過消協(xié)的多次調解,跆拳道館為7名學生退還學費共計4.3萬元,雙方無異議。
               消協(xié)評析:商家過錯在先,消費者有權依法要求經營者承擔相應的責任。

        案例七:電話改業(yè)務產糾紛
               案情回顧:2020年7月,豐潤消協(xié)接到李先生的投訴,稱其多年使用的手機服務資費在沒有任何告知的情況下,于2018年10月份更改為68元套餐,由原來的100元使用三個月,變成如今每月100元左右。
               經了解,該通信公司工作人員的確在更改資費前與消費者電話聯(lián)系并進行資費介紹,也留有通話情況錄音,但因李先生年齡較大并未聽懂相關業(yè)務介紹,只是含糊應對,且并未明確表示同意更換資費。經過消協(xié)工作人員多次與商家溝通,最終通信公司為消費者重新變更為原有資費標準,并退回按原資費多收取的840元費用。
               消協(xié)評析:在此提醒經營者,向消費者介紹相關業(yè)務情況時,應全面詳細為消費者講解,在消費者明確表示同意辦理后再進行業(yè)務辦理或請消費者到營業(yè)廳進行業(yè)務辦理。提醒消費者,應當在詳細了解情況后明確表示同意或拒絕,或者到營業(yè)廳現場了解情況后選擇是否辦理,從而避免不必要的糾紛。

        案例八:購房套路深 消費須謹慎
               案情回顧:2020年8月25日,正欲購房的遵化張女士在本市某房地產公司售樓處看到內容為:“預交一萬抵五萬;彼鄰學區(qū)房;升值潛力大……”的銷售廣告后,便毫不猶豫的在該售樓處交付預付款2萬元。但經過幾天考察后,張女士覺得該樓房的位置、價格等方面并不具有廣告中所言的優(yōu)勢,隨即找到該房地產公司欲退回預付款。得到的答復卻是:預付款已上交,若要退款需要2021年10月份開盤時才能退,而且不是全款退回。張女士先后三次與該公司交涉未果,無奈之下,訴至消協(xié)。
               經了解得知,供需雙方尚未簽訂購房合同,消費者要求退回預付款不存在違約行為;房地產公司延期退款甚至不按全額退款的行為是不合理的,按《消法》規(guī)定應當及時退還預付款;廣告用語應該真實可靠,不能誘導消費。經調解,該房地產公司同意立即為張女士辦理退款手續(xù)。
               消協(xié)評析:提醒廣大消費者,選擇預付消費時,要選擇信譽度高的商家,避免交款后因商家撤店、倒閉、過戶等原因造成的維權無門;不要輕信商家打出的各種廣告,在消費之前還應實地考察,確認信息是否真實可靠。

        案例九:購買手機產糾紛
               案情回顧:消費者段先生于2020年11月25日在豐潤區(qū)某商店購買華為Mate40Pro手機一部,在次日拆封時發(fā)現該手機已被激活,且手機已安裝三個軟件,消費者認為該手機已被使用,并非新機。聯(lián)系商家后被告知新機售出前必須要拆封查驗,消費者認為商家的解釋不合理,訴至豐潤消協(xié)要求商家賠償。
               經查,商家承認對手機進行拆封檢查,但手機并沒有使用過。而消費者也無法證明手機激活時間,所以也無法證明手機已被使用過。但手機開封未告知消費者是不爭事實。經調解,經營者同意賠償消費者2000元解決,消費者表示滿意。
               消協(xié)評析:提醒廣大消費者,在購買商品時要及時對所購商品進行現場查驗,這樣可以及時發(fā)現問題,從而避免出現不必要的糾紛。

        案例十:價格惹爭議
               案情回顧:2020年9月7日,開平區(qū)消費者協(xié)會接到消費者朱某的投訴。于2020年8月19日在某珠寶商行購買的一只黃金手鐲,佩戴一段時間后出現折裂現象,與該珠寶商行協(xié)商退貨,始終未達成一致。
               最終經過調解,雙方達成一致,由商家扣除折舊價款400元后,退還消費者一萬二千元一次性解決。
               消協(xié)評析:提醒廣大消費者:購買商品后,特別是貴重物品,一定要保存好相關購物憑證,商家的承諾或者與商家簽訂的協(xié)議等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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